1月25日,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山市商务局3部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省委省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川市监发〔2020〕5号)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风险防控再加强

  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要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餐饮单位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免费退单、延迟订单等服务,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违约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售卖野生动物及加工制品。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基层组织、行业协会要采取多种形式确保禁止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餐饮单位、每一个家庭。尤其是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要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发挥作用组织居民、村民积极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严防疫情扩散。

 
三、应急值守再加强

  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快速处置违规开展群体聚餐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要结合部门职责,多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疫、野生动物保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减低疫情扩散风险,控制疫情蔓延。要在地方主流媒体予以公布,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防范意识。

 

 
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和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乐山市餐饮协会发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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